意大利地下水利用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1910页(280字)
意大利水法律规定,地下水勘查与开采必须遵守法律规定。在水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勘查地下水,必须经行政当局批准,依法履行申请、取得批准书手续。批准书以1年为期,特殊情况,可延长6个月,而且必须在地区土木工程办公室监督下进行施工。查明的地下水水体应作为公用水,根据法律规定标准每次按公共水体向公共工程部登记,并对批准书持有者给予报酬和奖金。在水资源保护区以外勘查地下水不受限制,使用非公用地下水要服从法律规定的限制。矿泉水和温泉水的勘查权必须有批准手续。颁发批准书,施工期限为3年。进行开采者,必须经过批准取得开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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