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产品出口信贷计划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13页(289字)
关于提供信贷,扩大出口需求的法律规定。美国为了扩大国外对美国农产品的需求,采取的主要手段是提供信贷。通过各种信贷计划使那些本来没有外汇购买农产品的国家也可以买到美国农产品。实行出口信贷的主要法律依据是:(1)根据《480号公法》规定,向所谓“友好国家”提供长期优惠贷款,期限为20年-40年,按市场利率计算。(2)根据《农产品信贷公司特许法》的授权,由信贷公司提供直接的短期商业信贷。(3)根据《480号公法》的规定,向农产品进口国销售农产品所得的不可兑换的外币可以作为中期投资信贷用于当地以扩大贸易进口为目的的各种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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