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农产品进口卫生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129页(244字)

根据瑞士法律规定,进口核果类及草莓类水果以及鲜花和蔬菜,需要官方植物保护证书。除针叶木材外,发运各种活体木本植物或植株、水果、观赏及森林植物时,必须有官方的植物保护证书。活牲畜必须有进口的许可,家犬及家必须带有兽医证明。肉类及肉制品,包括、禽、野生动物、、虾及软体动物,需要联邦兽医签署进口许可,遵守食品条例及联邦肉类检验条例要求,只有产自被批准为欧洲联盟贸易服务的屠宰企业的肉类和肉制品,方可向瑞士出口。禁止进口各种植物保护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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