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护理学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科学普及出版社《护士手册》第5页(1593字)
中华护理学会成立于1909年,是护理工作者的学术性群众团体。它初名中华护士会,后改为中华护士学会、中国护士学会。解放后恢复中华护士学会名称,1964年第18届会员代表大会后改为现名。总会会址建会时在上海,曾迁至武汉、北京、南京,1937年在南京建成永久会所,解放后迁至北京。
学会初建时除主持护理教育、统一护士学校课程标准、登记注册护士学校、办理会考颁发证书、编译护理书籍、进行国际交往外,还为护士谋求福利及争取合法地位。学会于1920年创办《中华护士季报》,后改为《中国护士季刊》,1949年停办。1922年参加国际护士会,成为该会的第11个会员国。
中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学会于1950年改组。现在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组成部分,受中国科协和卫生部的双重领导。其宗旨为团结广大护理工作者,开展护理学术的自由讨论,普及护理科学知识,为繁荣和发展我国的护理事业,促进护理战线出成果、出人才;为加速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做出贡献。
会员代表大会是学会的最高领导机构。代表大会休会期间由理事会领导学会工作。理事会根据工作需要设各种工作委员会,并聘请专职工作人员组成办事机构,由秘书长主持日常工作。目前学会设有组织、学术、基金、科普等四个工作委员会。
学会设总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会;有条件的地区的市、县也可设分会。分会的建立须经同级的科学技术协会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申请加入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总会对分会是业务指导关系。
凡高等院校毕业、中专护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已定为护师者,或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的卫生行政领导及护校教师均可申请为全国性会员。中专护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已定为护士者可申请为地方会员。学术上有成就的外籍护士可申请为通讯会员。学会还可授予国内外在护理学科上有突出成就并对学会工作有重要贡献的护理专家、学者以荣誉会员的称号,发给证书,并报中国科协备案。荣誉称号是永久性的。
党和国家领导十分重视学会工作。自解放后学会改组以来邓颖超同志一直是学会的名誉理事长,李德全同志和傅连同志生前也是学会的名誉理事长。解放后在学会担任理事长职务的有沈元晖、陈坤惕、林菊英。20届代表大会上被授予荣誉理事长称号的有王琇瑛;19届和20届被授予荣誉会员称号的有沈元晖、聂毓禅、林斯馨、马淑亮、杨友凤、翟枕流、贝杰、管葆真、朱志豪、赵素珍、陈坤惕、陈琦、陈路得、李懿秀、林雨、佘韫珠、王美德、傅淑芳、汪赛进、唐德英、黎秀芳、陈素文。
学会工作在解放改组后得以蓬勃发展。至今共召开了第17至20届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组织了抗美援朝护士教学队,创办了护理杂志,编印了许多学术资料和书籍,开展了多种国内外学术活动,选送了一些护士出国进修深造,召开了各学科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举办了各种学习班、研究班;还对高等护理教育、护士职称等问题进行了研讨供有关部门参考。11届3中全会以后,学会本着“改革开放搞活”的精神,工作有了更大的进展。学术探讨蔚然成风,国际往来频繁多样,护理科普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等宣传形式深入千家万户。学会工作对提高护理队伍的思想和专业水平,提高护理质量,增强我国人民体质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欢迎热爱本职工作的护士们踊跃参加自己的组织——中华护理学会,在集体中发挥作用,为促使我国护理事业赶超世界先进护理水平、更好地为“四化”建设而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