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的变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企业管理出版社《涉外会计实用手册》第868页(3917字)
(一)引言
1.《国际会计准则5——财务报表应提供的资料》要求在收益表中提供某些具体资料,包括列示本期净收益的金额(1)。本公告涉及收益表(2)中的非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变更与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
2.本公告不研究对历史成本或扣除折旧的历史成本加以重估价的增加额的处理;也不研究非常项目、前期项目、会计政策的变更和会计估计的变更等造成的税金影响的处理。
定义
3.本公告使用下列词汇:
非常项目,指企业正常活动以外的事项或交易所产生的盈利或损失,因此不期望会经常或定期发生。
前期项目,指由于以前一期或数期要编制财务报表时发生错误或遗漏而使本期发生的借项或贷项。
(二)说明
4.收益表是用于反映企业在报告期的经营成果的主要财务报表。对于应把哪些项目列入报告期净收益金额的问题,通常有两种看法,一种名为“本期经营成果观念”,一种为“总括观念”。
5.根据“本期经营成果观念”,非经常性项目不列入净收益。这些项目在确定净收益之后反映,或作为留存收益的调整项目反映。有人认为,这种处理方法便于本期与前期之间的比较,因只把经常发生的业务列入收益表。然而这会使报表的使用者忽略没有列入净收益的项目的重要性。
6.根据“总括观念”,除股利和企业与股东间的其他经济业务外,在报告期影响股东权益净增或净减的经济业务都列入净收益。非经常性项目,其中包括本期发生的非常项目、前期项目或与会计政策变更有关的调整等,都列入净收益。但可以将各项金额分别列出。
7.主张“总括观念”者认为,除股利和企业与股东间其他经济业务外,在收益表中列入报告期影响股东权益的项目,对财务报表使用者提供了更有用的资料,使之能对这些项目的重要性及其对经营成果的影响作出更好的评价。虽然“总括观念”通常受到拥护,但在某些情况下还是将某些项目列入本期收益表以外为宜。但非常项目一般仍列入净收益。
由正常活动所得收入
8.在4段所提到的两种“观念”中,企业正常活动的收入通常与非常项目分别表示。一个项目原属于企业的正常活动,当其金额反常,或很少发生时,不能使之成为非常项目。这一项目仍属正常活动所得收入的一部分。但对其性质及金额可能宜于加以说明。对一个经常性顾客注销一笔很大的应收帐款,就是这类项目的一个例子。
非常项目
9.本公告所用的“非常项目”一词,在有些国家称为特别项目或特殊项目。在这些国家,特别或特殊项目有确定的意义,往往要求收益表中加一个项目,名为“特别(或特殊)项目前收益”,并列明小计。本公告不提出收益表的具体格式,而是强调对非常项目作单独反映并说明其性质。
10.需要作为非常项目单独反映的收益和损失,不完全取决于事项或经济业务本身的性质,而是取决于事项或经济业务与企业正常活动的关系。例如,在一个经营房地产的企业,出售房地产的盈亏不属于非常项目。
前期项目
11.有时在本会计期出现的情况,说明前期的财务报表由于差错或遗漏造成报表有错误或不准确。由于这种情况而作的财务调整事项,本公告称为“前期项目”。前期项目不应与会计估计相混同。会计估计按其性质属于近似值,当随后了解更多情况时,可能需要进行调整。由于或有事项而发生的借项或贷项,在发生时不能准确估计,以后不构成错误的更正而只是估计的变更。这种项目不作为前期项目处理。
12.前期项目的报告有时通过调整本期财务报表的期初留存收益数,同时修订本期财务报表所列对比资料中的前期数字。有时在确定本期净收益时,前期项目也可作为非常项目列报。还可以在匡算的基础上提供补充资料,说明该项目假如已在有关的会计期间列报,对前期收益会产生什么影响。
13.为了便于各报告期互相比较,对列入财务报表对比资料中的前期数字进行修订,有助于纠正以前提供的报表的错误。不论采用以上哪一种方法,对前期项目的金额与性质都作了充分的反映。
会计政策的变更
14.会计的一个基本假定,是会计政策在应用上的一致性(见《国际会计准则1——会计政策的说明》)。关于编报报表方面的会计政策的变更,只能是由于法令或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要求采用新的会计政策,或者是由于认为政策的变更能使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列更为恰当。在任何情况下,都需提出变更的理由。
15.可用不同的方法在财务报表中变更会计政策。新政策可以用于:
(a)本期和以后各期的财务报表。如能做到,应当在匡算的基础上以补充资料说明,假如以前各期使用了新政策,对前期收入可能产生的影响。
(b)追溯到过去各期,如同一直在采用新会计政策。在追溯应用新政策的情况下,所编列的以前各期的收益表都须调整,以体现新政策的采用。
(c)在本期收益表中单列一个项目,反映政策的变更对作出变更期间留存收益期初余额产生影响的累计金额。通常还提供匡算资料,说明假如以前各期采用了新政策,对前期收入可能产生的影响。
会计估计的变更
16.编制财务报表的工作,包括根据编制报表的当时情况作某些估计。例如对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存货的陈废,应计折旧资产的使用年限,都须进行估计的修订并不使修订金额符合非常项目或前期项目的条件。对与非常项目有关的估计的修订,本身也列为非常项目。会计估计的变更,有时影响很大,能影响企业收益的趋势,因此有必要说明变更的影响。
17.有时很难区分会计政策的变更与会计估计的变更。例如企业可以将一项成本从作为递延和摊销改为在发生时即作为费用处理,因为估计的未来受益变为不肯定。在不易区分的情况下,这种变更通常作为会计估计的变更处理,另加适当的说明。
(三)非常项目、前期项目和会计政策的变更
国际会计准则8,包括本公告18-24段,应与公告1-17段和国际会计准则前言联系起来阅读。
18.企业由本期正常活动所得到的收入,在收益表中应作为净收益的一部分。(3)非常项目应计入净收益。每项非常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应分别列示。
19.如有前期项目和因会计政策的变更而应调整的金额,可用下列两种方法中的一种进行调整:
(a)调整本期财务报表的期初留存收益和修订本期财务报表中比较资料的前期金额;
(b)在本期收益表中,作为净收益的组成部分单独反映。
不论采用哪一种方法,对这些项目应予以充分反映,以便于各期数字的比较。
20.会计政策的变更,只有在法令或会计准则制定的机构要求采用不同政策,或者在认为政策的变更能使企业财务报表的编列更为恰当时,才能改变。
21.如果一项会计政策的变更对本期有重大影响或对以后各期有重大影响,应说明变更的理由及其影响并列出影响的数字(见《国际会计准则1——会计政策的说明》)。
22.对于会计估计的变更,可作为企业正常活动收入的一部分,分别情况列入:
(a)如果变更只影响本期,则列入变更会计估计的会计期;
(b)如果变更影响本期也影响将来,则同时列入变更的会计期和以后的会计期。
对非常项目有关的会计估计的修订,应作为非常项目反映。
23.如果一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对本期或对以后各项有重大影响,应反映其影响并列出数字。
生效日期
24.本国际会计准则,对报告期从1979年1月1日或以后日期开始的财务报表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