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的内容
书籍:工程师手册
出处:按学科分类—工业技术 企业管理出版社《工程师手册》第1286页(737字)
版权的内容,是指版权所有人享有的对其作品的专有权。各国法律对版权的承认和保护程序不同,因而版权的内容也有所不同。从总体上说,包括精神权利和经济权利两部分。
1.精神权利
精神权利,是指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所享有的与作者人身密不可分的各项权利。它是作者人格的延伸和反映,属于作者人身权利的一部分,通常不能转让,不能继承。精神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具体权利:(1)署名权,即作者在其作品上署名或不署名、署真名或笔名的权利;(2)发表权,即作者有权决定作品是否发表,以什么方式发表的权利;(3)修改权,即作者有权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已发表作品的权利;(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作者在其作品出版时,有权要求保证作品内容完整的权利。此外,有些国家版权法还规定,作者在有正当理由并退回所收报酬的前提下,有权收回其已发表的作品。
2.财产权利
财产权利,是指作者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创作的作品而获得报酬的经济权利。财产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具体权利:(1)复制权,即复制作品的权利,这是版权中最基本的权利;(2)表演权,又称公演权、上演权,即对其作品进行表演的权利;(3)复制权,即对其作品录音、录像的权利;(4)演绎权,即改变作品的语言表现形式或其他表现形式的权利;(5)播放权,即采用视听播放手段传播作品的权利;(6)发行权,即公开出售作品或其复制品的权利;(7)电影权,即将作品摄制成影片并放映的权利;(8)展览权,即公开展出作品及其复制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