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基层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61页(1837字)

(1)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性质和意义。党的基层代表大会和它选举产生的委员会,是设立委员会的基层组织的领导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听取党员代表的批评和建议,由党员代表选举产生新的基层委员会,这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具体体现。定期召开党的代表大会,对加强党的建设,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内生活健康发展,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召开,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报告并获得上级党组织的批准。

(2)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职能。听取和审查党的基层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党的基层委员会;讨论和决定本单位工作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选举出席上级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的代表。党的基层委员会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还应听取和审查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纪律检查委员会。

(3)党的基层代表大会的召开。

①会前准备。为能开好党员代表大会,党委会在会前必须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起草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党委(纪委)召开全体会议,反复讨论、修改;为便于代表大会讨论,并能广泛征求意见,可事先印发给下属党组织和代表进行酝酿。

确定会期:党委根据工作安排,确定会期,提出准备工作进程要求,并通知下属党组织,以便他们安排好工作,按时为大会做好各项准备。

确定代表名额与产生办法:按照党员分布及实际情况,将代表名额分配给下属各党组织,由下属党组织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同时还须建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在代表大会召开前的预备会议上作出报告。(关于选举代表及代表大会期间的选举工作等事项,可参见本书“选举”章)

②出席对象。全体党代表都应参加代表大会。如个别代表因故不能参加,必须在会前向党委请假。党员干部不一定都是代表,党委可邀请非代表的党员干部列席会议,听取大会报告。上一级党委也可派代表参加。

③代表大会的组织领导:代表大会设主席团。主席团一般由党委成员和各方面的代表组成。主席团讨论决定代表大会期间的重大事项。主席团设常务主席若干名,一般由党委正、副书记担任。主席团成员由党委提出建议名单,提请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④大会程序。代表大会的议程和日程安排要提请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表决通过。

主持:党代表大会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报告:由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别代表上届党委和纪委作工作报告。

讨论:为便于代表讨论,要划分若干个代表团(或小组),指定代表团(或小组)召集人。召集人召集本代表团代表开会。由代表推荐本代表团的正、副团长,报经大会主席团讨论通过。代表团(或小组)的讨论由正、副团长主持。

汇报:在讨论结束后,主席团召开会议,听取各代表团(或小组)讨论情况的汇报。提出代表大会关于党委和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全体会议表决。

通过决议:决议通过办法,一般可采用举手表决办法,按“赞成”、“反对”、“弃权”依次计数,最后宣布赞成数、反对数、弃权数各有多少,按照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赞成数超过到会代表数的一半,决议始得通过。

闭幕:由代表大会主持人致简短闭幕词。

⑤大会精神贯彻。党代表大会结束后,各位党代表回到所在总支部或支部,与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一同开会研究如何贯彻代表大会精神,提出意见,作出计划,然后召开总支部或支部党员大会,传达与贯彻,使代表大会精神变成全体党员的自觉行动。贯彻代表大会精神,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及下属党的干部和党代表应以身作则,成为全体党员的表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