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安定类药物中毒

出处:按学科分类—医药、卫生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新编全科医生手册》第192页(1585字)

镇静催眠药、弱安定药、强安定药用量过多,都可引起中毒。此类药物具有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

【分类】

1.巴比妥类催眠药:①短效巴比妥类,如司可巴比妥、异戊巴比妥;②长效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

2.非巴比妥类催眠药:导眠能、安眠酮。

3.弱安定药:①苯二氮类:安定、硝基安定、甲羟基安定、利眠宁;②氨基甲酸酯类:安宁(眠尔通)。

4.强安定药:氯丙嗪、氟哌啶醇、泰尔登、三氟拉嗪、氟奋乃静。

【毒理】

1.催眠安定药具有神经精神作用:①催眠药对整个大脑皮层有弥漫的抑制作用,用于镇静和催眠;②弱安定药主要作用于边缘系统和间脑,能解除情绪焦虑和精神紧张,治疗焦虑症;③强安定药主要作用于脑干网状结构。

2.具有催眠作用。

3.具有异常抑制作用:这是由于大脑皮层高级神经中枢被抑制后,放松了对皮层下中枢的正常抑制性控制。患者由于判断力和自我控制力的降低而有欣快感、酒醉感和兴奋感,患者还可出现共济失调和眼球震颤。

4.具有麻醉作用:大剂量镇静催眠药与麻醉药有相似的麻痹作用。患者可出现意识完全消失、反射消失,延髓中枢抑制后出现呼吸抑制和血压下降。

【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的主要表现是意识障碍和呼吸抑制、低血压和低体温。

1.轻度中毒:嗜睡,可唤醒,有判断力和定向力障碍,步态不稳,言语不清,眼球震颤,体温、脉搏、血压、呼吸正常。

2.中度中毒:浅昏迷,用强刺激可唤醒,不能答问,很快进入昏迷,呼吸浅慢,血压正常,角膜反射、咽反射存在。

3.重度中毒:深昏迷,早期可能有四肢肌张力增强,腱反射亢进,病理反射阳性;后期全身肌肉弛缓,各种反射消失。瞳孔对光反应存在,瞳孔时大时小。呼吸浅、慢、不规则或呈潮式呼吸。可发生肺水肿、低血压、休克、尿闭,可因呼吸中枢麻痹、休克或长期昏迷并发肺部感染而死亡。

【治疗原则】

1.清除毒物,给予清水洗胃、导泻和催吐。

2.静脉输液,促进毒物排泄,维持水电解质酸碱平衡。

3.严密观察生命体征的变化:呼吸抑制者可给予吸氧,使用呼吸兴奋剂,必要时给予机械通气;血压降低者可给予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静滴扩容,无效可给予血管活性药物,如多巴胺、多巴酚丁胺。

4.使用中枢兴奋药:兴奋药的使用并无缩短昏迷时间的作用,而且用药过多有一定副作用,如抽搐等。兴奋药只用在重症病人呼吸有明显抑制时。常用的药物:美解眠50mg,5~10分钟静脉注射;可拉明3支入液静滴;纳洛酮0.4~0.8mg静推,半小时后可重复一次。

5.采用血液净化疗法:适用于血液中药物浓度过高的危重病人。

6.预防继发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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