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纳1991年渔业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033页(196字)

加纳于1991年1月30日颁布《渔业法》。该法规第1章涉及到许可制造或引进电动捕船。工业部部长与运输部、通信部及农业部部长协商后达成制造电动捕鱼船的协议,但该船只的设计必须通过航运专员的批准,且其制造和出售由航运专员监督。第1篇中还规定了制造标准以及如何签发许可证和船只适航性证明。规定了不允许进口(金枪鱼捕鱼船为7年)以上的电动捕鱼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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