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1990年生态保护立法
书籍:世界农业法鉴下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下部》第2341页(288字)
印度尼西亚1990年颁布《保护生物资源及其生态法》该法规定了生物资源、自然栖息地及保护区的管理、保护的基本法规及总规则。由于这一部框架法,它的许多法规需要完善,在总规则(第1章)之后,规定了生物支持体系(第2章)保护动植物的多样性,包括它们的生态系统(第3章);禁猎区保护(第4章);保护动植物物种(第5章);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及生态系统(第6章);自然保护区(第7章);野生物利用(第8章);国民参与活动(第9章);授权帮助责任(第10章);调查(第11章);处罚(第12章);交易方法(第13章)及包括的条款(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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