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是花魁不似郎
1
“劳驾小哥,我想见陆姑娘。
”
庭芳苑门前,我一手把遮住我右眼的乱发捋至耳后,一手拉住龟公的袖子,脸上露出真诚的笑容。
那龟公打量了我片刻,最后目光落在我腰间。我心领神会,咬咬牙,一把将这略显干瘪的钱袋子取下来放他手里,笑得谄媚:“小子在此谢过了。
”
我盘腿坐在门前的石墩上,手里握了一根婵儿帮我借来的打狗棍。我都想好了,那龟公若是诓我,我就用此棍将他打个皮开肉绽。好在那龟公识相,知道我们丐帮不好惹,不到一炷香的时辰就跑来给我答复了。
他面无表情地把陆姑娘的话捎给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怎么还真把我当要饭的了?!”我腾地站了起来,正想为我原本金贵的身份辩解一下,老鸨子却扭着水桶腰款款而来,她打发走龟公,甩开小香扇拦在我身前:“我当是谁呢!原来是相府大公子,若是三天前,我这庭芳苑的大门任你进,只是如今嘛……”
她的媚眼将我全身上下扫了个遍,继而掩嘴轻笑:“啧啧,你说这风水轮流转,怎么转到金公子您这里就成这副模样了?既然陆姑娘说了不见您,您还是哪儿凉快上哪儿待着去吧。
”
真真龙游浅滩被虾戏,虎落平阳被犬欺!我真心替我那傻帽哥哥感到不值,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庭芳苑的女子,竟然还是那位被世人称作“冻杀天下一月雪,傲然群芳十里香”的长安花魁——陆泊安。其实这句话的意思概括起来无非就俩字:冷艳。
我就不明白,长安女子何其多,过眼处无不是千般风情万般娇娆,怎么就让这姓陆的冰块给冠绝群芳一枝独秀了?更夸张的是,在元宵灯会上,隔着重重纱幔,我那没出息的大哥不过只见到了人家一个背影而已,就被迷了个七荤八素三魂没了七魄,一回家还为这事跟老爷子杠上了,扬言此生非陆泊安不娶!
恰逢我家老爷子在早朝时候被武将们一阵挤兑,一肚子火正愁找不到地儿发,身为长安四害之一的大哥金煜修便不知死活地给老爷子来一个火上浇油。联想到大哥那些劣迹斑斑而无人不晓的“光辉事迹”,老爷子当场就发飙了,一脚踹上哥哥胸口,怒发冲冠:“竖子!尽给老子丢脸!你若想娶那什么风尘女子,就给老子滚出相府,没出息的东西!”
若是放在平时,哥哥早就跪下来声泪俱下地求饶了,然而这次他不仅一改往日怂样,还迅速从地上站起来,底气十足地对老爷子说了三个字:“滚就滚!”
正当大家都为他罕见的无畏精神感到不可思议时,他屁股一转,竟加入了丐帮!不仅如此,还要饭要到了家门口。
后来,这件事不知怎么就搞得人尽皆知,连带着我们这些做兄妹的一出门都要被人家指指点点。
我无疑是最倒霉的那个,因为在一众兄弟姐妹中,只有我和哥哥是同出一胞,除了我嘴角的地仓穴处多了一颗媒婆红痣,我和他的容貌近乎一模一样,以致我出门被嘲笑,回家后还得受老爷子白眼。
为了会一会这朵搞得爷孙关系破裂的风尘花,我拿出自己存了整整十年的私房钱。两天前,我假冒金煜修,用大把的银票砸开了庭芳苑的大门。虽然金煜修被老相爷扫地出门的事人尽皆知,但有钱就是大爷,所以老鸨子二话不说就将我领进了陆泊安的房间。
陆泊安的房间倒是出人意料的简朴,甚至连相府一等丫鬟的都不如,琴棋书画什么的,样样没有,让我一度怀疑自己是不是被老鸨子给诓了,直到蝉翼纱屏后出现一道剪影。
我粗着嗓子道:“在下金煜修,久闻陆姑娘芳名,今日能得一见,实乃幸事。”
半晌,无人应。于是我对着那道剪影把刚才的客套话重复了一遍。
剪影没有说话,倒是从屏风后转出来一个丫鬟模样的女子,向我微微颔首:“金公子,您来得实在不巧,小姐近来感染风寒,哑了嗓子,不便与您交谈,故让我来替她传话,还望公子海涵。”
“无妨。”我口是心非地关切道:“那陆小姐的身子不要紧吧?”
“小姐身子尚可,只是大夫交代过伤寒易传染,小姐心善,恐传染于公子,只好以插屏相隔,委屈公子您了。
”
“不委屈,不委屈。”我皮笑肉不笑,嘴上这么说,心里却为我的私房钱心疼不已,“既然陆小姐身有不适,那在下改日再前来拜访吧。
”我这样彬彬有礼,只因我顶着的是大哥的身份。长安城内谁不知道金煜修是浪荡子,如今这般,只是我这个做妹妹的义气,想为大哥在所爱面前拯救一下他的形象而已。
剪影点了点头,丫鬟笑道:“那公子慢走,不送。”
银票打了水漂,我却连脸都没看到,好生郁闷。解铃还须系铃人,为了让我哥早日看清楚这个势利的女人,我再次出现在庭芳苑,只不过是以乞丐的模样,不是刻意如此,而是我真没钱了。而且如今的金煜修也确实只是个乞丐。
果不其然,见我落魄至此,那朵风尘花当即拒我于千里之外。
夜市来临,华灯初上,庭芳苑莺莺燕燕,开始热闹起来。无数宝马香车停在庭芳苑门口,达官贵人一波接一波涌入苑内。
我站在苑外那棵老歪脖子树后面,伺机而动,若是陆泊安踏出庭芳苑一步,我就让她好好尝尝棒打狗头的滋味。婵儿急得围着树干转圈:“小姐啊,你可别冲动,若是一会儿大少爷要饭要到这里,看见你打着他的旗号干这些事,那我又得挨骂了。”
整个相爷府,除了娘亲和我,就属陆煜修的贴身丫鬟婵儿最在乎他了。在金煜修被赶出府的这些日子,若非婵儿受娘亲之意私下帮衬着他,他早就饿死街头了。我恨铁不成钢地戳了戳婵儿的榆木脑袋:“婵儿啊婵儿,你难道不想替金煜修报仇吗?金煜修被那姓陆的狐狸精迷得不成人样,你就甘心吗?你若真的喜欢金煜修,就不要拦我。
”
“小姐你……”婵儿小脸一红,低着头声音越来越小,“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
我和婵儿在树下等得瞌睡连连,睡梦中的我倏忽打了个激灵,立刻意识到至关重要的一点——我好像根本不知道陆泊安长什么样子……
2
“婵儿!”我猛地睁开眼,从地上弹了起来,“我们还是硬闯——”
声音戛然而止,我捂住嘴,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些手持大刀的黑衣人。
为首的黑衣人目光深寒,用刀尖轻轻挑起我的下巴:“金煜修,想活命的话就赶紧告诉我,密信究竟藏在哪里?否则——”
“大侠,别、别、刀剑无眼,咱有话好好说。
”我高举双手,绷着身子,心里跳如擂鼓。金煜修风流浪荡嚣张跋扈,得罪过不少人,但以往捅了娄子都有老爷子给兜着,可现在……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金煜修啊金煜修,有你这个哥哥我真是倒八辈子霉了!
我勉强挤出一丝笑容:“那个……说来你们可能不信,我其实只是和金煜修长得有那么点点相似而已。”感觉到脖子上一凉,还有轻微刺疼感,吓得我赶紧认怂,“大侠饶命!我这就告诉你密信的下落!别杀我!”
寅时的长安空无一人,我走在凉凉的夜风里,不敢轻举妄动,只因左右肩上各架了一柄大刀,随时有人头落地的危险。至于他们说的什么密信,我其实真不知道,为了拖延时间让人发现我被挟持,我只好先诓骗他们。
半个时辰过去了,我冷汗涔涔。为首的黑衣人突然停住脚,把大刀横在我胸前:“你在拖延时间?”
我盯着刀刃上的斑驳血痕,头皮一阵发麻,“不不,怎么可能,我只是记不大清楚我它具体埋在哪个方位了,你容我再好好想想。
况且你们这么多人,这么多把刀,我就算插翅也难逃啊。”
似乎认为我说得有几分道理,黑衣人撤回大刀,那双比大刀还凌厉几分的眼睛突然微眯:“听说金公子最喜玩乐,趁着月色正好,不如我们来玩儿个游戏?”
我呐呐道:“什么游戏?”
他负手,圆润的指甲在羊脂玉扳指上轻轻扣了扣,笑道:“这样,从现在起,每隔一炷香的时辰,我就取你身上一件东西,比如一双眼珠或者一只耳朵什么的,直到你找出那封信为止。”
什么恶趣味啊这是!我欲哭无泪,这样下去我还能完整地见到明天的太阳吗?“大侠,这恐怕不好吧,你们也没带什么计时之物,万一算错时辰我不就亏了吗?”
“你现在没有资格和我谈条件!”黑衣人声线一低,突然用指腹扫过我的眼睫,“还有半柱香的时间,你这双动人的眼睛就归我了。”
我打了个寒噤,不禁后退半步。他收回手,干咳两声,提醒道:“现在,半柱香的时辰也不到了。”
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虽然我也算半个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大家闺秀,但因身份金贵,所以从来不缺绑架经验。他们现在不动我,只能说明这封信的内容重要非常,而且只有金煜修一人知道这封信的下落。
可是这街上连个乞丐的影子都没有,我上哪儿去找大哥?情急之下,我的目光被庭芳苑门外那棵歪脖子树吸引。对了!我怎么没想到,金煜修在迷上陆泊安之后,因这树正对着楼上陆泊安的房间,所以他常在这树下流连晃悠,依照他剑走偏锋的行事风格,那封信也不是没可能被他藏在歪脖子树下。
我指了指老歪脖子树:“信应该就埋在树下,要不你们挖挖看?”
黑衣人半信半疑,让手下扛着大刀去树下撬土,他则担心我逃跑,又将刀抽出,悬在我下巴处。
约莫半个时辰,树下有人低声说了句:“找到了。”紧接着一个巴掌大的剔红匣子就被递到黑衣人手里。
我心里一咯噔,没想到还歪打正着!
黑衣人眼眸虽一片霜寒,但在接过匣子的瞬间却闪过一道不易察觉的炽热。只见他熟练地打开匣子,从中拿出一块叠成块状的丝帛,那一刻,我和他近乎同时皱眉——这令人费解的樱粉色……
黑衣人把丝帛展开看了看,脸色顿时变得很不好看。若是眼神能杀人,那我现在正被他凌迟。
“你敢耍我?!”
我一头雾水,忙将眼睛凑近丝帛,咦~没想到那丝帛上画着一个熟悉的背影,仔细一瞧,那不正是半个月前元宵灯会上陆泊安的身影吗?丝帛右下方还落款四个正楷:安安吾爱。
我忍不住捧腹,真没想到我哥自己都是泥菩萨过河,竟还有心思弄这些没羞没臊的玩意儿!
黑衣人瑞凤眼一眯,杀气腾腾。我这才意识到自己的处境,忙敛了笑意:“我没有耍你,我就只藏了这一封信,倘若这是你心心念念的那一封,那你尽管拿去好了。
”
说罢,我夺过丝帛往他眼睛上一盖,立马撒腿开逃。趁着乌云掩月,四下漆黑,我拐进了右边的一座深巷。这一带的路线早被我给摸熟了,原本是为了把陆泊安拐进这坐人迹罕至的巷子里好好收拾一顿的,只是没想到如今倒成了我的往生路。
也不知道跑了多久,直到敢确定身后没人追来,我才停下脚靠着墙喘了几口大气。
真是惊魂一夜!我倚墙而坐,抬袖擦了擦脸上的冷汗。乌云出月,银辉遍地,不知何时,我的脚边竟多出来一道影子。
我僵着身子,还未等我转头去看,后脑勺便猛然吃痛,接着眼前一黑,不省人事。
悠悠转醒之际,耳边传来絮絮说话声。我扶住床榻站起来,脖子却僵硬得不似这个身子的一般,伸手一摸,原来是被人用纱布给缠上了。下床没走两步,脚下生飘,一个趔趄向桌脚扑了过去。我闭上眼,没等来额头的巨疼,却只觉得撞在什么半硬半软的东西上,淡淡的栀子香一个劲儿往鼻孔里钻。
头上传来微带诧异的声音:“你又没有失身,用不着这么寻死吧?”干净纯粹的音色让我不禁联想到流过石径的清泉。
还未回过神来,我的脑袋就被一双温热的手给扣住,一点点地被掰离眼前这结实的胸膛,“喂!喂!你是没生骨头吗?”
我翻了翻眼皮,眼前的轮廓渐渐清晰。那是一双怎样令人生羡的眉眼呢?我痴痴地望着他,在他一颦一笑间,我似乎不甚掉入了心动的樱粉旋涡,只觉得周遭的一切骤然失色,我舍不得眨眼,更恨不得把这样一张绝色容颜一笔笔勾勒在心尖尖上。
美的最高境界,大概就是如眼前人,雌雄难辨,刻骨铭心。
这时的我忍不住笑了,什么狗屁陆泊安,还长安第一花魁,跟眼前人一比,只怕给他提鞋都不配!
斜入天仓的两道眉忽而微蹙,眼前人以一种奇怪的神色打量着我,突然屈指在我额上一弹:“金煜颜,多大的人了,这花痴病怎么就没见好过!”
我扶了扶脑袋,顺便抬袖擦干净嘴角那淋漓不尽的涎水,强忍见色起意的老毛病,开始认真打量他。是第一次见面啊,怎么他好像和我很熟似的?难道美人都喜欢自来熟?
“你是?”
眼前人身着锦衣,笑若春风,“洛阳长鸾居,你给了我一刀的事儿这么快就忘了?”
见我没反应,他又不咸不淡地补充了四个字:“两面八刀。”
3
两面八刀,是一种游戏,和投壶的玩法差不多。十二岁那年,因我伙同我哥偷拿了二娘的镯子去当铺换银票的事被四弟金鹤宇在老爷子面前告发,老爷子一棒子把我们兄妹怒打进荻花院,让我们对着爹娘的牌位好好反省。反省倒没反省出什么名堂,半个月不用去学院,却让我们在封闭的院落里玩儿得不亦乐乎。
我哥很喜欢投壶,但院子里要啥没啥,连个夜壶都没有。为了纾解我哥那颗猫抓痒痒挠的心,我就去树下挖了一些湿土,把它们倒在下人送餐时留下的两个方形木托盘里,然后用擀面杖碾平,最后找来几块木疙瘩,把一头削尖能当飞镖使。
我和我哥对站数米,中间隔着两个泥托盘,泥托盘上画着四弟和二娘的脸,我和我哥各持四枚飞镖,看谁能大老远投中盘里那两张脸,数量越多且飞镖不倒者,则为赢家。
后来出了荻花院,我和我哥就再也没碰过这个游戏。没过两年,老爷子应友人之邀前去洛阳,我闲来无事便随他一道前去。只是那时候朝野动荡,老爷子位高权重,脾气火爆,因而政敌不少。
轻装简行的我们并未躲过敌人的眼线,马车在经过某处山道之时,一群农民打扮的人赫然杀出!我就是在那时被一个满脸刀疤的汉子给装麻袋里带去长鸾居的。
那汉子本来想用我要挟老爷子,于是当夜便写下一封信和老爷子谈条件。可老爷子是何许人——朝野上出了名的铁血霹雳老丞相,又岂会轻易被要挟?
那封要挟信从老爷子笔下飘回到汉子手里时,里边的信纸都没换过,只是背面多了一行疏狂小草:缘何知会老夫?不过庶出,亦非亲生,要杀要剐,阁下请便。
汉子信以为真,左思右想一个晚上,最后把我卖进了长鸾居。一觉醒来,我就成了洛阳最大的勾栏院里的粗使丫头。
同样被卖进长鸾居的还有一个形貌昳丽的少年郎,虽然身上只套了一件单薄的粗布麻衣,但那样的风姿一看便知绝非凡人。果然没过多久,他就从我们这一群下人之中脱颖而出,摇身一变,成了长鸾居的挂牌小花魁,因他美得雌雄难辨人神共愤,老鸨子就将他扮作姑娘来迎客。
那时他正缺一个伺候他的丫鬟,一干粗使丫头跪在他面前,他折扇一指,偏偏选中了埋在人群中央连头都看不到的我。
老实说,我挺瞧不起他的,一个风华正茂好儿郎,什么路不走,偏偏委身妓院做了娈童。
正因如此,我伺候他时也从未给过他好脸色,给他端的糕点果蔬从来都是不新鲜的,打扫房间的时候顺便在他的恭桶上抹些辣椒粉,连他用的洗脸水都是悄悄被我用脚丫子涤荡过的。可他这人有点傻,我干了这么多缺德事,他倒一如往常那般泰然处之,好像从来没发现过哪里不对劲儿……
后来我待不下去了,我想家了,还尤为想我哥,这个王八蛋居然也不来找我!我收拾好细软,把月钱都分给那些苦命的好姐妹们,让她们替我保密。
夜凉如水,素月分辉。正当我半个身子刚钻出狗洞时,少年郎站红墙外边,居高临下地看着我。他身上还穿着雪白睡袍,发髻松散,衣襟微敞,精致的锁骨沐浴在浅浅银辉之中,光泽似玉。而那双深邃的眼眸却凝成腊月寒霜,他问:“你要去哪儿?”
我抹掉嘴边的金津玉液,边说边站起身来:“当然是回长安。”
“为何?”他的眼睛直勾勾地望着我,我不敢看他,我怕我一个不小心,三魂七魄就被他给勾走了。
我拍了拍身上的尘土,一脸的不在乎:“没有为什么啊,你难道就真以为我只是个粗使丫头吗?我可是……”
“可是什么?”
险些暴露身份,我暗自替自己捏了一把汗,“算啦,有些事不是你该知道的。你只需知道,我想走,谁也拦不了。”
除了容颜绝色,少年郎还有一点是我欣赏的,那就是脾气好。然而,知我执意要走,他不知从哪里拔出了一把剑,剑尖直指我眉心:“我不许你走!”
我被一贯温和的少年郎吓得不轻,“你究竟想怎样?干嘛非扭着我不放?”
“我、我……”少年郎眉头紧皱,像是做了错事的小孩,摇了摇嘴唇,突然扔了剑,一把将我抱住,声音呜咽,像一条没人爱的小奶狗,“小颜,连你也抛弃我么?”
栀子香顷刻盈满鼻腔,我的心咚咚直跳,一双手无处安放,最后只得轻轻拍打少年郎的后背:“没有啦没有啦,你想太多啦……这样,我教你玩儿一个游戏吧,倘若你能凭本事赢我,我就留在这里,好不好?”
两面八刀这个游戏,连我哥都不是我的对手,更何况是眼前这个连剑都拿不稳的少年郎?可当我看见托盘里屹立不倒的四枚飞镖时,我傻眼了。手心里最后一枚飞镖被我给捏得濡湿,若这一镖未中——不!必须中!
我咬牙,腕部发力,飞镖脱手而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完美的银弧,随着飞镖落下,一声闷哼从对面传来。
最后一枚飞镖,没有扎进托盘里,却如我所愿,不偏不倚地钉在了少年郎的脚背上。
少年郎怔怔的望着我,我得意一笑,扔下一瓶金疮药,顺利钻出狗洞。那夜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少年郎,后来我也托人去洛阳打听过,带回的消息说,长鸾居的小花魁被一个锦衣华服的贵人给带走了,至于是被谁带走,无人知道。
4
“两面八刀?你是……”
在我还沉溺在回忆里不可自拔之际,房门打开,一名侍卫装扮的男子跪倒在美男跟前:“誉王爷,金相已经在外面等了许久了。
”
“告诉他,本王随后便到。”临走时,美男亲昵地摸了摸我的额头,“多留几日,我会护你周全。”
那一声誉王,不亚于青天白日里突然炸起的一道惊雷!誉王?!这小子怎么会是誉王?誉王不是于八年前早夭了吗?
身在官宦之家,对于皇家密辛我也略有耳闻。传闻当年烨妃在御花园午睡之时,梦一苍龙盘空,口衔一枚丹珠,吞之不下吐之不出,烨妃素来心善,见状便展臂为翅,登云直上,帮苍龙取出了那枚丹珠。苍龙感动不已,便赠以丹珠答谢。烨妃在接下丹珠之后,顿感胸闷气紧,恶心欲呕,遂惊醒。
一旁的摇扇宫女匆匆请来太医为其诊治,那太医的脸色由忧转喜,跪地高呼:“恭喜娘娘,贺喜娘娘,此乃喜脉!”
圣上子嗣单薄,尽管坐拥佳丽三千,却终无所出。毫无疑问,烨妃肚子里的头胎何其尊贵。圣上喜极而泣,当即降旨将烨妃册封为烨皇妃,风头极盛,一时盖过了美艳而善妒的许皇后。好在天佑此胎,不管许皇后如何设计陷害,烨皇妃都安然无虞,最后平安诞下一子,也就是后来的誉王,人称“丹珠公子。”
丹珠公子落地时便生得极为漂亮,眉眼干净清肃,肤白唇红,鬓发垂颌,竟和观音大士身边的善财童子一模一样。随着年纪增长,无论是容貌还是才华,丹珠公子都极为出挑,倾城绝色,艳压群芳,凡所到之处,无不引得男男女女引颈而望,就连当时号称“长安小昭君”梅蕊姬在一睹其貌后都羞愧不已。
美中不足的是,丹珠公子体弱多病,好像随时都会化青云而散,烨皇妃忧心不已,便请来高人为丹珠卜命,高人看过生辰八字,又闻烨皇妃梦中所见,当即捻须而叹:
“凡事过犹不及,大皇子容貌非常,皇妃又圣宠不衰,就连身至狼群也不自知。皇妃今日尤能安然无恙,全系大皇子一人,况且他本乃一缕仙魂,凡人之躯又岂能承受?正因如此,大皇子的身体才每况愈下,同时也成你的保命符。”
烨皇妃直觉揪心,好不容易才诞下一子,难道就只能看着他死去?当即便向高人寻求破解之法。
高人道:“想保母子平安,只有一个办法——把他变成真真正正的凡人。”
在高人离开后的一个月,时值中秋,宫里一片哗然,只因人人欣羡的丹珠公子莫名消失,有人声称在中秋佳节的晚上,亲眼看见丹珠登上摘星楼,身乘青鸟奔月而去,也有人猜测丹珠因为美貌过甚,被心狠手辣的许皇后给毒殁了,还有人猜测丹珠并非皇嗣,而是烨皇妃与妖怪私通所生……
众说纷纭,最后越变越离谱。圣上痛失爱子,一夜白发。为了堵悠悠众口,圣上只能对外声称丹珠因病夭折,将其追封为誉王,并下令后宫再论此事者就地问斩。
丹珠之事真正被人忘却是在两年后,两年后的中秋节,烨皇妃和许皇后同时诞下一子——丹慈和麒殊。一个是不学无术的草包太子,一个是勤勉刻苦的毅安王。
想起美男那张令人垂涎三尺的面容,说他是传闻中的誉王丹珠倒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我不明白,既然当年他会平白无故的消失,那又为何出现在长鸾居,现在又怎会回到长安低调地坐回誉王这个位子?
我趴在六角几上,心想要是金煜修在,事情就好办很多了。虽然他是出了名的登徒浪子,但却不是他人口中的草包,老爷子不明白,我却了然于胸,他一直都是太子的人。
许是因疑云密布,亦许是耽于誉王的盛世美颜,在老爷子拜访誉王府之际,我并没有选择在老爷子面前露面,反正老爷子也从来不在乎我和我哥,就算我俩人间蒸发,他也不会分出半点心思派人来寻我们。于是,我便心安理得的在誉王府住下了。
誉王抚得一手好琴,我嚼着刚出炉的荷叶饼,打趣道:“不愧是出自长鸾居啊,丹珠公子这琴弹得倒是有模有样。”
他微微一笑,琴音一顿,忽而摇头一叹:“惭愧惭愧,和你抹辣椒粉的本事一比,那就差太远了。
”
这两声惭愧吓得我呛咳连连,这人怎么这么记仇?夺过桐木琴,我也有模有样的弹了起来。其实我对琴艺并不精通,只会弹一曲,那就是《苍龙吟》。
十年前老爷子带我和哥哥入宫赴宴,隔着数不清的河灯,流水般的琴音从湖心的水阁中缓缓流出,珠帘后的那道红影让我看痴了,直到我哥托住我下巴一脸坏笑地替我擦拭嘴边的涎水时,我才知道,原来那便是传闻中的丹珠公子。
我对琴棋书画一窍不通,但就因为丹珠公子的一个红衣背影,我生生记下了他的《苍龙吟》,开始没日没夜地练习此曲,和整个长安的怀春女子那般,我希望有朝一日能凭此曲博君一顾,只是没想到,此曲练成之日便成了丹珠公子夭折之时。那一夜,我反复弹奏此曲,弹至十指鲜血淋漓,弹至泪眼朦胧意识模糊……
我看向窝在狐裘里的誉王,如今再弹此曲,因手生而曲调难成,连连弹错了几个地方。他只呷了一口茶,由着日光懒懒地洒在他脸上,双目似合非合,似乎并不在意这首曾由他一手所创的曲子。
我双手按住琴弦,琴声戛然而止,他眉梢一挑:“怎么停了?”
我扶额叹气:“曲有误,周郎顾。我弹错这么多个地方,你竟一点儿反应都没有,既非知音,我又何必多情?”回想起十指鲜血的幼时,再看看眼前的当事人,我真想把他骂个狗血淋头。
“你多情了?”他似乎来了兴致,放下茶盏,突然解下狐裘盖在我肩上,“无情不似多情苦,一寸还成千万缕。多情,不好。”
多情不好,这个话题同样不好。我无心再说下去,痴情的人总会率先成为扑火的飞蛾,就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比如明知挟持自己的黑衣人就在眼前,比如明知哥哥有龙阳之好却偏偏对陆泊安的一个背影迷恋不已,再比如明知眼前的美好只是一张绚烂华丽的网,即便被困其中,却也不舍得用手中的匕首将它割破。
5
誉王待我极好,怕我日子过得苦闷,还亲自带我出府游玩。看戏,听书,吃遍街头巷尾,最后登高赏菊。秋日雨丝微凉,他一手撑着伞,另一只手牵着我,一路上有说有笑。
当我问他在长鸾居做小花魁的时候有没有失身之时,他佯怒,伸手扯了扯我脸上的肉,“挂牌而已!你把我想成什么人了?”
我也伸手在他白白嫩嫩的脸上掐了掐:“啧啧~眼如点漆肤凝脂,顶着这样一张皮囊,是个人都会对你有非分之想,说没失身,谁信啊!”
怕我掐碎他的嫩脸,他反手把我的手扣在掌心里,对我嫣然一笑:“那可未必,你想想看,你一直都对我有非分之想,却不也一直没行动?”
我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无奈道:“是啊,说来你可能不信,十年前就对你有非分之想了。行动自是行动过,可惜那时你是高高在上的丹珠公子,岂又正眼瞧过我?”
雨不知何时已停,他收了伞,笑容略显苦涩:“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明知流水无情,又何苦要做随他漂流的落花?”伞面的水珠被他轻轻抖落。他没有看我,侧脸微垂如水中沉璧,叫人看不真切。
很久以后我才想明白,原来这句话不是说给我听的,而是他的自嘲。
哥哥来信的时候我并不惊讶,他告诉我老爷子的立场已经动摇,我想告诉他我自己的想法,但落笔却不尽如意:如你所料,陆泊安,誉王丹珠,以及挟持我的黑衣人,都是同一人。希望哥哥转告太子,大局将定,还请太子念及手足之情,放誉王一条生路。金煜颜将不甚感激,愿带着丹珠远离庙堂,从此隐姓埋名,安度余生。
两日后,哥哥的信鸽落在我窗台,信纸上是他那乱七八糟的字迹:太子让我告诉你,只要誉王不插手这件事,你的条件他都允了。不过话说回来,凭哥的魅力,都没能拿下陆泊安,你能行么?妹子还是听哥一句劝,切勿沉迷美色而不顾大局啊……
我和哥哥从来都是苦命人。我们的娘亲是云宣云老将军的侄女云蓝,身为武将之后,娘亲自小习武不习文,后来在云溪山随云舅公剿匪之时,顺带救出了被悍匪绑架的相府大少爷金嘉禄——也就是我们爹。
爹对娘亲一见钟情,明知云宣将军和老相爷素来不和,一文一武,互为政敌,但爹却执拗得很,愣是把这一厢情愿的感情闹到御前,最后圣上大笔一挥,这门亲事想不成都不行。为了让娘亲心甘情愿地嫁给他,爹从一个典型纨绔子弟变成知书达理的翩翩公子,甚至还跑到云将军的军营做一名伙头兵。后来,他成功打动了娘亲,二人喜结连理,没过多久就有了哥哥和我。
然而好景不长,在我们蹒跚学步的年纪,爹和娘亲并辔纵马的身影忽然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那一匹战马奔驰千里,带伤而归,背上托着的却是两副染血的破盔甲。
自那以后,老爷子再也没在我们兄妹二人面前展过笑颜,无论我们表现多么优秀,他总是冷着脸,偶尔犯错却会对我们重罚。
遇见太子的那年,我和哥哥被老爷子罚跪于荻花院,十二月的冰天雪地里,膝下的瓦片锐如冰刃,一个松懈便嵌入肉中,疼痛砭骨。小太子丹慈身披狐裘,站在雪地里,轻飘飘的一句话便让我们如获新生,且心甘情愿地成为他的棋子。
虽和丹珠同为一母所生,但丹慈容貌平平,才能不及丹珠一半。太子之位向来立长不立贤,若非圣上对丹珠之事心怀愧疚,平庸无能的丹慈又怎能从麟殊手中夺得太子之位?
然而身为太子,丹慈在朝中势力单薄,身边又有毅安王麟殊这只伺机而动的笑面虎,加之圣上久病不愈,缠绵病榻,指不定哪天的撒手人寰了。所谓高处不胜寒,丹慈没有哪一晚是睡过安稳觉的。
太子是真草包,哥哥却是假纨绔,幸而真草包遇上了假纨绔,这么些年才能过得顺风顺水,遇事也能化险为夷。老爷子之所以不喜我们,不仅是因为爹娘,还因为哥哥好男风,且最爱不是别人,正是老爷子瞧不上的草包太子。
从前丹珠还在的时候,他便是老爷子心中太子之位的最佳人选,丹珠失踪后,他见丹慈不过是软弱的无能之辈,便一改立场,开始和毅安王府私下往来。这些,我和哥哥都看在眼里,毅安王虽有雄才大略,但心思叵测,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哥哥一度怀疑,皇上身染沉疴,定是与毅安王脱不了干系。
眼看圣上的身子每况日下,朝中局势也明晰起来。在哥哥的帮衬下,太子形成了与毅安王分庭抗礼的势力。太子的异军突起,渐渐让老爷子的立场开始动摇,就在我以为老爷子会不计前嫌支持太子的时候,誉王丹珠悄然归来。
尽管丹珠有着让人过目不忘的容颜,但时隔太久,丹珠如今又是何模样我们不得而知。但有一点我们能肯定,他的归来必然将朝中局势大乱,不管怎样,于太子而言终属不利。
因丹珠是美人,恰逢庭芳苑的新花魁陆泊安名声大噪,警觉的哥哥便怀疑二者乃同一人,于是想方设法去接近花魁,最后闹出了“金府大少爷金煜修为了陆花魁与老相爷决裂”这档子荒唐戏,同时也把陆泊安这三个字推向了风口浪尖。
为了能让丹珠的人主动找上他,哥哥不惜放出有密信在他那里的假消息,巧的是,他们把我错认成了金煜修。
只是我没料到,原来除了宫宴上的背影,我不止一次见过丹珠,甚至还做过他的贴身丫鬟。这让原本打算袖手旁观的我终于忍不住顺水推舟,忍不住跳进即将来临的腥风血雨中。
长鸾居的少年郎也罢,如今的花魁誉王也罢,只要还是丹珠,只要他愿意跟我走,他便依旧是我眼中的美人,心中的仙。
6
大泽七十四年春,武德皇帝驾崩,皇城一片缟素,举国同悲。
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我看见丹珠登上摘星楼,对我挥了挥手,告诉我他要走了,从此再也不会回来。一只青鸟扑棱着绿毯一般的羽翅,停在摘星楼前。我提着裙裾追了上去,跑到最后一个台阶之时不甚摔倒,明明一点儿也不疼,却怎么使劲也站不起身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乘青鸟远去。我喊着他的名字,直到声嘶力竭……
一觉醒来,我只觉头昏脑涨,身边隐约站了一个人,竟是一月未见的哥哥。
“哥,你怎么会在这里?”我揉了揉太阳穴,感觉头重如裹,“我睡多久?怎么浑身上下一点力气也没有?”
说着我正要坐起身来,哥哥却一把将我摁住:“小颜,你为什么要骗我和太子?你知不知道,就因为你,我们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因为我,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嗡的一声,我的脑海蓦然空白,许久之后,那些纷乱的思绪才一点点回归。
我叹了口气,明明什么都明白了,却还是忍不住颤抖着嘴唇问出这句话。
“这江山……谁的?”
“还跟我装?”哥哥冷笑道,“若非你临阵倒戈,没有杀了丹珠,这坐上龙椅的人又怎会是他?”
木已成舟,我知道我说什么也不会有人信了。丹珠,他们欠你的,这次你终于完完整整地讨回来了。
我苦笑一声,不禁回想起多年前那双惊恐如小兽一般的眼睛,透过月光下的栅栏,狠狠地盯着我。那时我打开囚笼的锁,蹲下小身板,低声道:“丹珠公子,你是遗落凡尘的仙,千万别听那妖道之言,变成可恶的凡人,走吧,走远一些,希望下次见面的时候,我可以把《苍龙吟》弹给你听。
”
他眼中似有泪花,却仍然一脸的戒备。我把手伸进栅栏,本想摸摸他的头,犹豫片刻却把手落在他沾满泥泞的肩上:“别怕,我不会害你。你也别怪老爷子,许皇后的命令他不能忤逆,我也不能忤逆……可是,我舍不得让你死,你快些走吧,一会儿老爷子来了你就活不了了。”
送他从密道出城后,分别之时,他突然转过头来,一双眼睛亮如星辰:“你叫什么名字?”
我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金煜颜。
”
看着他的身影消失在夜色里,我松了口气,背后却陡然生出一丝凉意,转身便撞上一个高大熟悉的身影,我抬头,从嘴里挤出一声“姥爷”。一根烧火棍毫不留情地向我袭来……
“小颜,你这么帮他,又能得到了什么?”被子陷下去了一点,是哥哥坐了下来,“这么些年,他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哪怕是你,也被他当成最后一枚棋子罢了,你认为丹珠还会记得你对他的恩情吗?。”
“太子现在身负重伤,我要带他离开长安,你可愿意悔改,跟我走?”
我摇了摇头,下床向哥哥叩首,道:“请帮我转告太子,小颜有负太子所托,对不起……”
……
是夜无星无月,皇城灯火如昼。
我乔装成宫女潜入丹珠的寝宫。雪亮的匕首被我暗藏在托盘下面,丹珠讨回了属于他的东西,我毫无怨言,但是我又如何能负太子?太子重伤之仇,我同样也要替他讨回来。
毕竟,丹珠已经不再是我心中的仙,而是凡人一个。
一声轻咳从寝宫里传出,太监挥了挥手,我便垂首将茶水送至丹珠的书案前。
“金煜颜,如此打扮,莫不是想行刺朕?”他眼疾手快,还未等我掏出匕首,双手已经被他和突然窜出的暗卫钳制住。
“丹珠,你我之间难道不该有个了结吗?”
我抬头,那人俊美的容貌映入我的眼瞳,美则美矣,却不是丹珠。“你是谁?丹珠呢?!怕我杀他,所以不敢出来见我吗!”
一旁的太监尖声斥道:“大胆!圣上的名讳岂是你能叫的?!”
圣上的名讳……什么意思?我仔细打量起眼前人,那双眼睛亮如朝露,渐渐与十年前的丹珠相重叠。我终于忍不住啜泣起来,声音沙哑:“为什么你们都骗我?丹——陛下,请告诉民女,真的陆泊安究竟在哪儿?”
丹珠微微一笑,屏退下人,继而伸手拍了拍我的肩,像当年我放走他那般,低声道:“别担心,陆泊安为了护朕,吃了你哥几刀,朕已经将他送回洛阳医治了,和你一样,睡了十天半月,现在已无大碍。至于丹慈,朕很抱歉,朕无意伤他。”
我呐呐道:“这么说,庭芳苑的花魁其实是陛下您为了掩人耳目,和陆泊安互换了身份?”
丹珠点了点头,将我从地上扶起:“庭芳苑只是朕的一个联络点,当初你和金相放朕离开的那天,便应该料到朕会回来。”
他顿了顿,继续道:“朕原本不想把你卷这场风波,但没想到泊安绑错了人,为了你的安危,也为了钳制住你哥,朕只好让泊安把你留在誉王府。朕不见你,也是因为有愧于你。小颜,丹珠已经不值得你留恋……”
原来如此,难怪他会说落花有意流水无情,难怪他认为多情不如无情,难怪曲有误,他却一点也不顾,原来从始至终,他陆泊安都只是丹珠复仇的一枚棋子,真假花魁,真假丹珠,一明一暗,我从未分清过!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可怜我只记得的丹珠,竟未在真正意过长鸾居那位对我心心念念的少年郎!
……
又一年,春光好,我带着阿啃前去洛阳。
“劳驾小哥,我想见陆花魁。”
长鸾居外,我一手牵着阿啃,一手拉住龟公的袖子,脸上露出真诚地笑容。
那龟公觑了我一眼,一袖子将我挥开:“去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穷要饭的还想来这里消遣?”
哎,怎么还真当我是要饭的了?这些狗眼看人低的东西,连阿啃都不如!我顺了顺阿啃的毛,斗志昂扬:“阿啃!带我杀进去!”
汪汪汪……
一路横冲直撞,一人一狗大杀四方,轻车熟路地撞进了花魁的房间。
“陆泊安!”我一把掀开被子,揪着他耳朵把他从被窝里拎出来,“你倒是躲啊?你和丹珠把我骗完了,就拍屁股走人是吧?”
陆泊安捂住耳朵,扬起那好看的长眉:“你谁啊?”
“还跟我装傻充愣!老娘为了你,身上的钱财被山贼洗劫一空,混得连乞丐都不如!你个王八蛋竟还跟我玩儿失忆!”
“呃……小颜,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阿啃,咬他!”
“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