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求凰
我头上的夜空很蓝,在我眼里,夜空似乎一直都是我爱的蓝色。
我头上的这一片布满了星星,再远处,便都没了,我想,大概是我视线所不能及的地方罢。
更远处的天幕斜斜地压了下去,只留下一线光亮。
我摘下眼镜,这条路的尽头,万家灯火的村庄瞬间成了一幅抽象画,那一朵朵饱和的光圈便是画的色彩了。点点的身上沾满了露水,蹭了我一手,我有些担心它会着凉。
我在深夜抛下玩捉迷藏的伙伴,孤身一人来这里,带着一点惶惑与躁动不安,如今却不能走了。我怕我一走,点点便跟着我走了,在这样漆黑的夜里,我怕它会迷失方向……
这段文字记录于寒假某个星光璀璨的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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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在阳台浇花,弟弟进来同我讲,点点失踪了几日,再发现时已经飘浮在菜园前的河里了。
“狗会游泳,它不会淹死。”我淡淡地回答,转身的瞬间,许多年不再出现的疼痛感一点点蔓延了全身,我清楚地知道,这种感觉,叫难过。久违了,有多久呢?细算下来,大约四年了吧,这诅咒一样的噩耗……
记忆里的第一条狗是父亲的,黑黄相间的毛发,站立起来比我还高,长得凶巴巴的样子,我一靠近便站直了幽幽地看着我,总让我疑心它会扑上来咬我一口,那大概便是长辈口中的狼犬吧。
大约父亲也知它凶恶,用链条拴着限制在通往后园的巷口处。那时后园凿了个四四方方的池子,移了几株荷花,每到夏日,荷叶田田铺了满池,却总不见开花,到第三年头上,总算赏脸含苞欲放三两朵,便更惹人稀奇。
可叹我爱花心切,却每每被这只大狼狗吓退,只好爬到楼上哀怨地倚着栏杆,一天天数着花开的日子……后来,这只狗大约是自然老死了吧,被父亲葬在后坡上。那时年幼,太过遥远的事情,也记不太清了。
后来又陆陆续续养了几条狗,一只花斑点的,总喜欢跟着我去上学,我怕它走丢,赶它回去。它不肯走,终于在某个清晨永远地遗失了。
再后来父亲在朋友家里为我讨来一只狗,黑色的毛皮,眉心有一点白,四只爪子也是白的,折耳,蓬松着尾巴,长不大的。我初见它便喜欢得紧,恨不得形影不离,这只狗陪伴了我许久,后来也是走丢了。
似乎印象里还有两只狗,是幼犬,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总喜欢在我写作业时围着我裤脚打闹,稚嫩的牙齿轻轻咬着我手指,不疼,痒痒的。后来它们去了哪里呢,我实在记不得了。
印象最深的一只狗,是我从教堂抱来的。
那是一个傍晚,我随父母去教堂拜访长老,它小小的身子缩成一团,孤零零地趴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我走近,轻轻地把它抱起,它没有躲开,睁着一双湿漉漉的大眼睛望着我,四目相对间,我惊讶地发现,它的眼睛是天蓝色的,没有一点杂质,藏着些微胆怯,像一汪泉水那样清澈。
我从未见过这样漂亮的眼睛,天蓝的瞳色更是生平仅见。
“若是喜欢就把它带走吧,教堂每年收到的被遗弃猫狗甚至婴儿不计其数,它是今天早晨被丢在门前的。”不知何时,长老在我身后开口。
“这样啊,”我紧了紧胳膊,“那我就把它带走了……”
就这样,我一路抱着,把它带回了家。
那时我有给猫狗起名字的习惯,也不知是什么怪癖,总觉得有了名字才正式。因为来自教堂,最接近上帝的地方,我给它起名迪恩。
初到家中时,迪恩怕生,我把它放在客厅,谁知吃过晚饭它便不见了踪影,我捧着食物在一个墙角找到了瑟缩着的它,它埋着头,只露出对眼睛看我,我把食物推近些,心软得一塌糊涂。
接下来的几天,我便时刻陪在它身边,它慢慢熟悉了环境,眸中的胆怯一点点褪去。直到两个月后,姨父做客家中,一眼便看中了迪恩。我抗争了小半个月,终于还是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中亲手将迪恩抱上了姨父的车。
它哀伤地看着我,乖乖地坐着,一动也不动。我转过身,泪水忽然就流了满面,我想,我抗争不了大人之间的的私交甚深,也无法忽视姨父对我的种种疼爱,可是我不能认同“不过是一条狗,你也舍不得送你姨父吗”这样的言论。
不是的,它不仅是一个动物而已的。
养过那么多猫狗,我从未自诩为主人,我总把对方当朋友的。只是现在想来,所有的理由都不过是我乖懦的借口。
我从前时常去姨父家做客,那以后便去得更频繁了些。姨父对迪恩很好,却限制了它的自由,它被拴在墙边的狗舍旁,看见我来了便挣扎着冲上来,链子被绷得笔直。我每每看得揪心,想劝姨父放开它,姨父却说它得了自由便总要往外跑的……
这样的境况只持续了一年,一年后姨父将迪恩送回,至于原因是什么,大约那时太过欣喜,忘记问了罢。
后来,姨父再来家中做客,迪恩冲着他呲牙咧嘴,像对着一个擅闯禁地的陌生人,姨父有些吃味,“好歹也养了它一年,怎么一点旧情也不念。”
后来我读到一篇文章,里面讲,狗认家,猫认人,一旦认定了一个人,终其一生,无论生死,便都是他了。我想,我的迪恩也是认人的,从一开始大概便只认定了我一个人罢。
回来后不过一年,迪恩便诞下几只狗宝宝,胖嘟嘟的小身子,一摇一摆地在院子里扭来扭去,不安分得很。弟弟护犊子似的冲母亲嚷嚷,不准送走一只。
母亲满口答应了,只是这些年下来,我也知道,纵然哄得父母承诺,日后若有亲朋上门索要,他们也是拉不下脸来拒绝的,此刻也不过尽是敷衍罢了。离别必然难免,是以我更加珍惜这为数不多的日子,每有空闲便提把凳子坐在廊下同它们嬉闹,看着它们一点点长大,从蹒跚学步到在院子里撒欢,悲伤却一点点升腾。
不出一月,狗宝宝果然被相继带走了,望着瞬间空旷了不少的院子,这一次我也再坐不住,同着弟弟逼母亲必须留下最后一只。然而,在某个放学后,我照常奔进院子,看见了的是已经空了的狗窝。
“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不长记性啊。”我自嘲。
一回头,看见迪恩静静地蹲坐在台阶上看着我,眼底一瞬间酸涩。
迪恩的孩子里有一只被外婆要走了,还有一只被母亲送给了同村,至于其他的,我便不得而知了。记忆里总隐隐觉得,在有迪恩陪伴的时日里,我身边所有的狗友,似乎全是沾亲带故无一例外都与迪恩有关。
被外婆要走的那条狗通体黑色,那时我每个周日都要同父母拜访外婆,它倒也不与我生疏,却也少了几分从前的亲近。直到有一日,它与别的狗打架,体力不支落下了篱笆后的河里。夏季天旱,河水早已蒸干,只露出干瘪的河床,它奄奄一息地躺在河底,浑身是血。
外婆把它带回来,拖了一路的血迹。
我扭过头去,不忍多看一眼,身后偏传来邻人的调笑,“反正也活不了了,不如扒了皮做肉吧。”我无法出言指责一个年过花甲的长辈,只能忍着夺眶的泪水,难过到说不出一个字。
从那一刻起,我便决定,此生不会再碰任何与狗有关的食物。
迪恩死在一个寻常的午后,我连它的尸体都没见到,连一个告别也来不及。那时已是在搬家半年后了,楼房不方便养狗,便把它放在了楼下的车库。
我上了高中住校,见到它的机会便更少了许多。每一次周末休息,它都会早早地坐在小区门前张望,看见我便不管不顾地扑上来。
那一日下午,阳光暖洋洋地打在身上,我兴冲冲地回家,遍寻迪恩不到,楼上的邻居这才告诉我,迪恩死了,死在一个男人的手里,男人拍拍手走了,留下迪恩的尸体,被村里的几个混混拉走熬了肉汤。
我一刹那红了眼眶,前所未有的仇恨感填满了整颗心,我毫不怀疑,若此刻手里有刀,我一定会找人拼命,事实上,我已经在无意识中迈出了第一步,爸爸一把拉住失控的我揽在怀里。
它死了,我没有见它最后一面;它死了,整整四年,下场竟然就是一锅肉汤!
楼道里响起我无法自抑的哭声,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看到传言中那个混混,一股压制不住的怒气总会在眼里燃成一把火焰,那是我第一次恨一个人。
迪恩离开后,我再没提过养狗的事,爸妈也乐得清闲,反倒是弟弟,开始到处搜罗猫狗来养,还拉上我一起求情。现在想来,到底是年少不知愁,失去所爱的痛楚在小孩子心上也不过是飞鸿雪泥,过段时日便淡了,天然对动物的亲近,终究是不甘寂寞,不会被预想中的痛苦吓退,不失爱的能力。
点点便是弟弟抱来的狗,同黑黑一起。它们年龄相仿,性格却天差地别。
父母虽不再乐意养狗,但到底是一条生命,既然带来了便不舍得轻言丢弃,只得在常去的菜园建了座狗舍。点点大约有些婴儿肥,胖嘟嘟的,活泼得很。我每每去菜园,它总是闻声先动,从栅栏里挤出来,飞奔着迎上来,停在离电瓶车一米远的地方,半伏着身子,蓄势待发似的。
我怕撞到它,不得不下车步行,我一靠近,它便往后翻着跃起来,跑两步再回头看我。寒假里百无聊赖,雾气朦胧的冬日,我与它可以在栅栏前玩上一下午,直到暮色四合,它挨着我坐下,看不远处的村庄灯光一盏盏亮起,说起来,也不过是数月前的事情吧。
黑黑通体雪白,不带一点杂色,眼下却有两道血痕似的痕迹,让我有些发怵。它的胆子是极小的,自从来了菜园便不曾出来过,小小的天地便是它全部的世界,我一靠近它便后退,只是我想,它见我与点点嬉闹,怕也是羡慕的吧,不然怎会远远地看着我俩,倒叫我心疼得紧。
点点护食,每次吃饭都冲着黑黑“呜呜”低吼着,逼得黑黑缩到一旁给他腾地方。可是有几次,我躲在黑黑看不见的地方,发现它们两个倒是欢快,一见我来了,便又挤进栅栏里逃走了,好像我有多“吓狗”似的。
由于胆小,黑黑的尾巴大多数时候都垂着的,点点的小短尾却总绻着翘起,无时无刻不左右摇摆着,小小的菜园关不住它,偌大的田野,河流,村庄,一天不知要逛几次才好。
假若,假若那河里小小的尸体真是点点,我倒宁可它不这么机灵好动的好吧。无论如何,它是走丢了的。
开学前,我曾特意去跟点点说再见,可是到了学校,大约因为越来越不恋家了,是以很快便忘了这个伙伴。回家的车上不经意想起,倒像有预感似的打了个寒噤,突然就想念得厉害。
坦白讲,我已经竭力控制自己不再去爱。注定要分离的,哪怕它不出事,我也远在千里之外啊。
直到转身的那一刻,我才明白,纵然我拒绝它出现在我生命里,可是它一旦来了,我便无可抵挡,这大概便是我不同意弟弟养狗的缘由吧。如果没有足够的能力照料,如果负不起它一生的责任,那么一开始,就不要招惹。
现在想来,我确是自私的,无论是当年送出迪恩,还是后来对迪恩孩子的视而不见,我好像流了许多眼泪,可是我什么也做不了。我也一直心知肚明的,一开始喜欢上猫咪,半是出于天性,半是爱屋及乌的性格所致。
祖父留给祖母的猫,祖母留给父母,我却没能照顾好,在它诞下猫宝宝一个月后,便悄无声息地失踪了,纵然千般懊悔也再寻不回。于是我开始睹猫思人,用心照料它留下的孩子,像是感情的延续。
当真自私得紧,将自己的感情强加于一条自由的生命之上,是我爱得不够纯粹。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我养的猫狗都不得善终?
无一例外,全是失踪,包括被父亲亲口证实不小心踩死的小猫念念,尸体被遗弃在草丛,巴掌大的地方,我找了三遍,始终不见其踪影。于是我想,猫有九条命,或许是它还活着吧。所有不被亲眼证实的,都是失踪,凡是失踪,便有活着的可能,只是这样的结局上演过太多次,多像个诅咒。
我曾经遗弃过迪恩,也曾亲自将安安送走,不是心甘情愿的,不过懦弱罢了。只是迪恩始终只认我一人,安安在无望中终于消失在尘土飞扬里,再不肯于我世界里出现,我终是辜负了这些生灵。
迪恩离开后,我不肯再养狗,安安失踪后,我不愿再养猫。
每每弟弟撺掇我,我总同他讲,若你不能陪伴它一生,若你注定要中途将它遗弃,趁早打消这念头吧。可惜他太年幼,自是不懂。片刻的欢愉和陪伴,换来更深的痛苦。
我不是因噎废食的性子,也不介意再多痛一次,可我介意再多伤你一次,再多辜负你一回。所以,在没能力承诺一生的今时今日,我拒绝养猫或养狗,如同拒绝了周而复始的诅咒。
碧色的麦浪轻轻地翻涌,绵延到山脚,黄白两色的油菜花在风里摇曳,左手边的虞美人大朵大朵开得张扬,空气里飘来的花香暖熏熏的惹人醉。黑黑胆子大了不少,冲我汪汪叫唤着,一点面子也不给。
我忽然想起同朋友说过的话,等我将来有了自己的房子,一定要养猫咪,还有狗。如果我未来的男友不同意,那我就不要他啦。
时隔多年,它们终于用自己的生命教会我――要勇敢,为你所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