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才三月份,这座南方城市已经有了步入夏天的节奏,哪怕教室开着窗户,闷热无风的气候也压的人透不过气来。如果是在老家,现在应该还穿着大棉袄。三月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呢!因为老家会开出成片成片的油菜花,彼时桃枝的花苞也粉嫩嫩含羞待放着。
坐在靠窗的位置,我习惯性拿出手机对着窗外拍了张照片发到朋友圈,文字是:老家的三月可美啦。
教室后排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就算不侧着耳朵,也能听到那群男生在讨论什么。
“她又发朋友圈啦。”
“她老家在哪里啊,三月很好看吗?”
“拉倒吧,村里有啥好看的,没见过世面就是什么都喜欢发出来,也不怕人笑话。”
握在手里的笔紧了又紧,从我拒绝林凡遇开始,他就四处谈论我的生活,用尽一切语言抹黑我。
男生个子不高,我168,他也168,换在家里的城市,这种个子算矮的了。应该是南北方水土差异问题,好像绝大部分南方城市的人个子都不高。但男生长得好看啊,眼睛大,鼻梁挺,五官有些许西方色彩。
他张扬旗鼓给我告白的时候,我还很诧异,然后是惊恐。
事情要从初来这里,分班后的军训开始说起。
身处陌生的地方,路痴的本性愈发暴露无遗,第一天上午,他们都自觉的带了水壶,教官说喝水时,就我一个穿着迷彩服站在方队,顶着太阳犹犹豫豫跟教官说忘了买水。
那教官铁定是个直男,他反问我所以呢?直接把我给问懵了,当时心想,这人又直又凶,铁定没有女朋友!
我不确定能不能去买水,唯唯诺诺地问道:“我能去买水吗?”
教官撇了我一眼,说啥限我三分钟回到原地。
我心里骂了他n遍,学校这么大,操场到商场跑过去来回,最不济看在我是个女生的份儿上,得给我十分钟吧?
心里苦,但奈何教官太凶,我又不敢说,正准备拔腿就跑,后面传来一声闷笑。我诽腹回头,是站在我后面的那个金色头发小子。他幸灾乐祸的表情连带着那顶亮眼的发色,让我至今难忘。
这一走,我活生生用了十五分钟,用尽浑身力气奔跑,谁能想到,我拎着一瓶水能在操场迷路?!
他们已经开始训练了,真是浩浩荡荡的大场面啊,满操场的迷彩服和满操场的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头。那一刻除了路痴以外的特性仿佛另外一个短板也在我身上觉醒了——脸盲!
周边没有一棵树,我跑的满头是汗,如果这时候来一阵妖风吹掉我的帽子,那真的要尴尬死了。
入学第一尴尬之,帽子掉了汗粘起来的头发。
在一番询问,被好几个教官训了了之后,我才绕到中间,好在我虽然路痴脸盲,但我视力好啊,一眼就看见偷摸摘帽子的金头发。
我急急忙忙跑过去,教官让他们停下训练,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
“三分钟,你去了这么久。补妆去了吗?”
方队一阵阵笑声。
我不说话,教官又道:“我隔老远就看见你在那里瞎转瞎转,咋地啊?我这么帅你都不记得我的脸啊?”
噗——
这一下我是真没忍住,他可真是人间极品,又直又凶还带迷之自恋。
“笑笑笑,赶紧把水给我放下归队。”
我迅速回到自己的位置,金毛的前面。
再次休息是下午了,我们盘地而坐,我不得不吐槽,南方的夏天真的热,热到一屁股坐地上,但凡淋点油就是大型烤肉现场。
金毛在后面吹起口哨,他摘下帽子给自己扇风,懒洋洋凑过来跟我说,欸,你还没有谢谢我呢。
这一下,我看清了他的整个五官,注意到少年独有的傲气神情。
他就是林凡遇,此前染色的金发,给他的行为添加的桀骜的色彩。
军训为期十天,第三天的晚上,教官说弄几个节目热闹一下。那些期望表现的人热着场子,氛围也渐渐活跃。
而林凡遇压根就是个话痨。
他时不时凑上来,后来干脆嫌麻烦,直接坐我旁边。
和他一起的应该是他的舍友,打从他坐我旁边起,就一直注意我们的动向,还时不时发出令人讨厌的唏嘘声。
出于礼貌,对于他的白痴话题,我会时不时回应一下。
但也有忍无可忍的时候,比如:
“我是你的恩人林凡遇,你叫什么?”
“沈缘。”
“圆圆姐的圆吗?”
“……什么缘缘姐……?”
“哦,那你的圆是什么圆。”
“缘分的缘。”
林凡遇莫名其妙的眉飞色舞,“你在撩我吗?”
……
“滚。”
2
每个小孩最开始的性格,从母亲怀里出生的那一刻起,都是一样的。慢热与冷漠,这些原始的附加,是在各种环境中一步步形成的。
高中毕业,我17岁,比别的孩子早一年入学,是我早熟的原因的之一。
曾经师资条件的恶劣,小孩与小孩相处、摩擦产生的问题,打架与校园霸凌,是我冷漠的原因。
过于信任某一个人之后,产生了欺骗和隐瞒,是我慢热的原因。
高中有懵懂的情感悄悄发芽,在我随意说了句总是会对穿白衬衫,模样干净的人心生好感后,某个男孩每天换着不同剪裁的白衬衫,在我面前晃来晃去。
赶早自习格外困倦的路上,偶遇时肩膀特意的碰撞。或是我站在楼下等人,他至上而下,从未移开过的眼神。我带着疑惑与他对视,他依旧直愣愣看着我,眉眼间带着笑,像一头想要撞破心中城墙的野兽,存着不明世事般执拗的欢喜。
我意识到,别人嘴里说到的事情也开始在我身上发生了。
被人暗恋,那种有意无意的谈论,都有意无意的全部落在我的耳朵里。
装作不知道,他们也就以为我不知道。装作不懂,他们也就不再轻易试探。
但那句话是真的,总是会对穿白衬衫、模样干净的人心生好感。
因为有一个大叔,他有满柜子的白衬衫,28岁的年纪,爱读书、爱美食,偶尔会给我讲讲书里的故事。
大叔结婚那一年,我高考结束。婚礼上满地的白色花瓣,出现了幻觉般的闻到了奇怪的味道,玫瑰的香气像是切开的洋葱,冲着我的鼻子,再往上是泪腺。新娘子长什么样子我看不真切。
我拒绝了母亲让我留在本地读书的要求,将志愿填到了离家很远很远的南方。
林凡遇越来越粘我,通过班级群加到我的微信,成天问我去不去上课,去到教室,隔着老远他就半开玩笑的大喊——
“圆圆姐,坐这里啊,给你留了位置。”
我的脸被他整得青一阵白一阵,有时候故意说不去,他就上纲上线,说什么我第一次来这边,肯定没好好玩过,他是本地人,可以大发慈悲带我出去逛逛。
一条又一条的信息,絮絮叨叨将他话痨的本质展现得淋漓尽致。
再这样我拉黑你了。
消息发出,那边沉默了。
许久之后他问,你很讨厌我吗?
欸,我叹了一口气,丢掉手机烦躁的将头捂在被子里。
我这该死的、致命的善良啊!有生之年第一次碰到林凡遇这样不要脸的人。
四个人的宿舍不大不小,衣柜桌子正好够用。
母亲总是对我有一百分的包容,成绩下降了第一时间给我请来家教,还特意嘱咐家教要细心温柔。志愿填的远,就开始担心我会没有零用钱,每月每月的汇,慢慢地,手里也存了一笔资金。
她认为对待像我这样,从小缺失父爱的孩子,是要加倍补偿的。
我还没有想好这笔钱要怎么花的时候,寒假已经悄无声息来临了。这个学期,除去正常上课,其余时间都在图书馆度过。
我穿梭在那些书架,书与书与我的距离变得分外亲近。空气里弥漫着纸质原浆的味道,高雅而神秘。
找到一个靠窗的位置,读大叔没给我讲完的故事。时间流逝的缝隙里,抬头看落下的晚霞,云层被晕染的颜色,窗子的影像里,是一个穿白衬衫盯着外面发呆的女孩。
任何我钟爱的细节处,都会让我想起大叔。
但,大叔是谁呢?
是无比包容我的母亲,给我请的家教。
闪光灯乍现,让我回过神。
“圆圆姐——”
每次一听到这个声音都想捏爆一个易拉罐。
林凡遇跟狗屁膏药似的,但凡黏上你无论怎么甩都甩不掉,奈何还和他同班。
他拿着个手机在那里对我挤眉弄眼。
我皱着眉头,“你是猪吗?偷拍还开闪光灯?”
他坐到我对面,一口否认道:“谁拍你啊,我是看外面的晚霞好看,叫你一声是因为你挡到我了。”
做贼心虚的样子像极了一个小孩。
“寒假你打算怎么安排?”他看了一眼周围,小声问。
“没安排,也不想听你的安排。”感觉到大事不妙,一口回绝。
“那你带我去看雪吧。”
?
“我的意思是,南方这儿没有冬天,长这么大我从没看过雪。你家乡不是在北方嘛,当我的导游带我去玩玩儿呗。”
我没理他。
他有点急了。
“我可以给你付工资!”
真是个没长大的小孩,等我点头,他才不再说话,安安静静待在一旁,既不去拿书,也不去做些自己的事情,左右是东看看西瞅瞅,拿着手机翻着某些图片,眼里有丝丝窃喜。
我读到川端康成写:穿过县界长长的隧道,便是雪国,夜空下一片白茫茫。
老家的十二月俨然已是严冬,那些冰雪覆满的道路和房屋,清冷的色调没有一点儿生气和温度。
大叔的是一名摄影师,他素来喜欢雪景。浪迹了半个世界,拍遍了各种景色,这样见多识广的人也会存在独有的浪漫情怀,辗转回到故土,也会格外温柔的说一句:还是家乡的景色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