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渔船注册失效立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世界农业法鉴上部》第1241页(180字)

日本《渔船法》第15条规定,下述场合,渔船的注册失效:(1)已注册的渔船不再是渔船时;(2)已注册的渔船毁灭、沉没或被拆毁时;(3)已注册的渔船3个月不知其是否存在时;(4)已注册的渔船被转让时;(5)已注册的渔船的基地转移到注册地的都道府县知事所管辖的区域以外时;(6)已注册的渔船的所有者死亡或已解散时。

分享到: